电动车新规9月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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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业与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
新规针对电瓶车的整车标志、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止火灾阻止燃烧、塑料占比、北斗定位功能、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防篡改、使用说明书、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等技术方面的要求都有了一定的变化。
考虑到电瓶车企业组织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根据旧标准生产,也可根据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瓶车都一定要符合新标准要求。
同时,为保证符合旧标准电瓶车的充分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瓶车产品均一定要符合新标准规定。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