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规经营典型案例公布!涉及“极核”“爱玛”“台铃”等
2024年10月9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防部门提供的电瓶车火灾溯源调查信息,对上海市奉贤区瑞雪车行开展监督检查,现场查见经营场所待售的3辆台铃电瓶车更换了原厂鞍座。经查,当事人应消费者需求,于2023年3月26日将消费者的电瓶车原铅酸电池更换为了60V锂电池。另查,当事人从供应商台铃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3辆产品型号为“TDT752Z”、“TDT7019Z”、“TDT732-1Z”的“台铃”牌电瓶车,鞍座原长度均为33cm,但当事人为提高销量,将鞍座改装成了51cm、54cm、57cm对外出售。当事人没有保存上述电瓶车进货单据。截至案发,上述3辆待售的改装电瓶车尚未售出。
当事人改装电瓶车和未保存进货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2025年1月13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6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15日,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交警部门线索移送,反映某交通事故中涉案的“台铃”牌电瓶车蓄电池标称电压60V,超过额定规格,销售商为上海运骞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经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4日向消费者出售一台“台铃”牌电瓶车,该款电瓶车产品合格证显示标称电压48V。2024年8月5日,当事人根据消费者需求,在该电瓶车登记上牌后为该电瓶车加装蓄电池,使该电瓶车蓄电池电压达到60V。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5年2月11日,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19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9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公安部门案件移送书,反映上海乐舸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改装非机动车。经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从供应商处采购“爱玛”牌电瓶车共计10辆,并将上述10辆电瓶车原有48V蓄电池全部改装为60V蓄电池后售出,违法来得到的为320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5年4月3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3200元和罚款146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14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静安区可旺车行所销售的“极核”牌电瓶车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初检和复检,被抽样电瓶车的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11日从浙江某公司购进“极核”牌电瓶车5台,货值金额为21995元。截至案发仅售出1台,违法来得到的为1401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2025年2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401元和罚款21995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1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杨浦区安城桥车行所销售的“绿源”牌电瓶车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测,被抽样电瓶车的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照明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当事人从“绿源”电瓶车经销商处采购了4辆涉案电瓶车,货值金额为8696元。至案发,已售出1辆,违法来得到的70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2025年4月18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电瓶车1辆、没收违法来得到的700元和罚款17392元的行政处罚。